《诡秘之主番外篇》是作者爱潜水的乌贼创作的《诡秘之主》续写篇,在小说的结局,属于愚者的故事已经告一段落,克莱恩在战胜阿蒙,吞噬了其体内的两条序列特性后,达成成就旧日的条件后也陷入了沉睡,在沉睡之中和天尊的意志进行战斗,但整个诡秘世界的故事却并没有结束,番外篇讲述的就是克莱恩沉睡后的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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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Nice!”
我忍不住用空着的那只手打了个响指。
作为一个连安慰奖都没中过的人,能抽中想要的饮料之一,简直太令人兴奋了。
而且,最重要的是,只花了五块钱,要不然,来个十乘十连抽,总会命中的。
“这个瓶子要好好收藏!”我放好手机,拧开瓶盖,咕噜喝了一口。
下一秒,我脑袋突然有点发木,只觉周围的一切变得异常模糊,整个人轻飘飘,仿佛要化成一根羽毛。
这种古怪的感觉中,我耳朵旁边隐约响起了一阵又一阵指甲刮过黑板般的呓语声:
“魔女的滋味还真不错啊……”
“魔女的滋味还真不错啊……”
“魔女的滋味还真不错啊……”
这带来了某种无法言喻的痛苦,我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。
等到折磨结束,我已经记不起来后半段究竟遭遇了什么,但我知道,我的脸肯定很扭曲,很狰狞。
“艹,这什么鬼饮料!”我愤怒地转过头,望向那台自动售卖机。
这一刻,我的脑袋很晕,我的眼睛发胀,有种随时会倒下去的感觉。
但这不妨碍我发现一个事实:
刚才还存在的自动售卖机不见了!
……见鬼了……我实在难以忍受脑袋的眩晕和眼睛的胀痛,忙取下鼻梁上架着的眼镜,准备捏一捏两眼之间那个地方。
可是,我刚摘掉眼镜,一切就恢复了正常,头不晕了,眼睛也不胀痛了。
我的视野是那样的清晰,比我近视前更为清晰。
……我扫了周围一圈,发现每个细节都映入了我的眼睛,就连十几米外,一只静静停在黑色石材上的蚊子,也那样的鲜明。
我的近视好了?刚才晕是镜片带来的影响?我又环顾了一圈,莫名觉得我现在的视力可能已超出了正常人的范畴。
我努力去回忆,渐渐想起了一些不知来自哪里的知识:
“我可以于短时间内改变身体部分结构,获得羽毛般的轻盈,哪怕从高处跃下,也不会受到伤害……
“鹰一般的视力,看破黑暗的视觉……
“擅于躲藏在阴影里……
“步伐灵巧,身体矫捷,瞬间爆发力很强……
“将全部力量集中于一击的能力……”
这……我一边怀疑刚才喝下的“刺客”饮料其实是精神类药物,让我产生了幻觉,一边又因近视的痊愈而觉得或许真的发生了点什么。
我又戴了下眼镜,发现这确实会让我眩晕。
不会是真的吧……那台自动售卖机不见了……刚刚还在的……我,我得到了奇遇了?我将目光投向了大厅外面,只见昏沉的雨幕里,行人们或带着伞,或举着包,匆忙地穿梭着。
在之前,我仅能勉强看到这幕场景的轮廓,而现在,我可以确认每个行人的容貌特征。
当然,前提是他们没戴口罩。
奇遇……不会真的是奇遇吧……我偶尔也会幻想自己得到奇遇,比如中个一两千万的彩票,但从未想过真的会有这么一天!
而且,而且还是我最想要的“刺客”能力!
就算其他都假的,光是治好了我的近视,这个奇遇就可以给满分了!我控制住内心的激动和喜悦,认真检查起自己的身体。
确认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后,我闭上眼睛,低声自语道:
“感谢老天爷!
“感谢自动售卖机!
“感谢饮料盲盒!”
得找个地方试一试信仰之跃……咦,我感冒也好了……等雨停了再说吧……我又环顾了一圈,迫不及待地想要试验一下什么叫灵巧的步伐、敏捷的动作和超强的爆发力。
当然,作为一个智商正常的人,我知道这个时候需要避开别的人,免得暴露自己的奇遇,引来未知的变化。
而这个时候,因为大雨已经下了一阵,大厦内有伞的人要么还在加班,要么已经走了,没伞的人要么已经认清事实,在办公室没下来,要么又回办公室,或英勇地冲向公交站台了,所以,大厅内除了两个背对着我的保安,没有别的人存在。
可以试一试,嗯,还有条狗……呵,被狗看到有什么?它又不懂,它还能说出去不成?我当即迈开步伐,奔向电梯间。
我感受到了身体的变化。
如果以机器来比喻,那以前就是一台泡了水的生锈机器,现在则是加了润滑的崭新机器。
几步之后,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:之前大厦内好几个公司被偷,警察通过调监控,找到了罪犯。
也就是说,大厅内有监控,我现在的一举一动都在监控中。
忍住,忍住……我停止了尝试,回过头看了眼可能存在摄像头的地方。
我的目光扫过了门口那条金毛大狗,它依旧幽幽地望着外面的雨幕。
等回家再说吧……我缓慢地吐了口气,拿着眼镜,走入了电梯间。
之前那起盗窃案,我听公司的同事八卦过,好像是附近那个收破烂的年轻人做的。
而这家伙以前似乎还是富二代权二代,后来家道中落,只能以收破烂为生。
不过,警察一直没找到他。
我乘坐电梯,回到了10楼,满脑子都是以后怎么做都市阴影中的刺客。
“万事皆虚,万事皆允!”我低念了两声口号,走出了电梯。
目光一扫,我看见电梯间靠窗的位置站着道身影。
他有着一头少见的银色长发,特征非常鲜明。
所以,我认得他,他是隔壁公司的副总,据说姓乌。
当然,这可能只是对方的中文姓氏,因为他要么是外国人,要么是混血儿。
这家伙不出道当偶像真是可惜了,长得那么好,连我们公司的女孩都经常去“偶遇”他,给他送花,送吃的,躺赢啊……隔壁老板眼光真不行,有这么一个员工,我早转型做娱乐经纪公司了……也不知道隔壁每天在忙什么,到今天我都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做什么的,每个人看起来都神神叨叨的,不会真像罗珊开玩笑时说的那样,搞传销的吧?我迅速收回目光,没去打招呼,毕竟大家不熟。
可就在这个时候,我看见那个家伙转身走了过来。